四川广安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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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html;charset=utf-*"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更正原因:根据财政部门认定结果,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更正内容: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收费标准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金额。,更正为:根据财政部门认定结果,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无代理服务费。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财政部门认定结果,本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段**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