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3年12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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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S***安吉至龙港公路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路工程(青田段)本项目是S*** 安吉至龙港公路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路工程其中一段 (青田段),位于青田县境内青******本项目是S*** 安吉至龙港公路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路工程其中一段 (青田段),位于青田县境内,路线起点顺接S*** 安吉至龙港公路缙云方溪至 青田季宅段公路工程(缙云段)终点,起点位于界牌岭隧道内,起点桩号 K**+***,路线从青田大下桑村东侧出隧道后向南沿山体布线,至三房村北侧 布设桥梁、隧道在源坑村回头经三房、二房、下墩垟、季宅村,分别在下洪 村、黄放村、仙人坦等处布设隧道,之后在水牛塘村南侧顺接X***,终点桩号 K**+***.*,路线全长**.***km。已按要求开展公参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根据营运期超标户数,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 (*)建设单位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应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对通过本公路密集村庄的车辆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过往的大型货车流量、车速等,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工程运营后,应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根据实际影响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堆置泥浆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应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降尘、绿化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