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对《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增加相关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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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对《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增加相关内容作如下公告。 一、在原《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不属于本规划第八条情形的,在符合该零售点所在地总量限制的情况下,可降低间距标准,按照“一店一证”设置零售点:(一)省内拥有直营门店数……(三)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和中小学、幼儿园新建……。”中增加一项(四)原持证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但实际经营者(负责人)不变、经营地址不变的,按照“歇业﹣新办”流程重新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可以不受间距标准限制。 二、增加内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年**月*日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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