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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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实施广西灵山果苗现代产业园项目(一期),现发布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一、拟征收范围:伯劳镇伯隆社区大塘表居民小组、伯劳居民小组、岭头坪居民小组、新街居民小组,六槛村委金联村民小组。四至界线:东至伯隆社区大塘表居民小组、岭头坪居民小组、伯劳居民小组、新街居民小组水田、林地及钦廉林场林地为界,南至伯隆社区伯劳居民小组、新街居民小组水田、林地及钦廉林场林地为界,西至钦廉林场林地及伯劳信诚饭店为界,北至钦浦二级公路(六槛村委金山村路段)为界。拟征地面积和四至界线以现场实测的勘测定界图为准。二、拟征收土地面积:*.**公顷(约**亩)。三、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征地现场,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配合征地机构人员进行青苗、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协商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迁协议书,并依法履行拆迁义务。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即种植一年成熟期农作物)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被征土地上抢栽抢种青苗以及抢建建(构)筑物,抢栽抢种青苗以及抢建建(构)筑物的,征地时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六、本公告公示时间**个工作日。联系人:蔡业飞,联系电话:****-*******。特此公告。?????????????????????????????????????????????????????????****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