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人社局扎实开展新就业形态企业优化职业技能提升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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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大力支持和发展新就业形态经济,有力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号)、《锦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锦和办发〔****〕*号)文件精神,锦州市人社局结合新就业形态企业培训工作实际,深入新业态企业一线指导开展培训工作。 一是大力宣讲宣传国家人社部****年版职业大典中有关网约配送员(编码*******)、快递员(编码*******)、互联网营销师(编码*******)、家政服务员(编码*******)、汽车代驾员(编码*******)等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名称与编码。 二是宣传讲解《锦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目录》。重点讲解了锦州市目前已在省人社厅备案的评价组织名称、与新就业形态密切相关的职业名称、工种名称、职业编码、等级范围及注意事项。对没有列入且暂时无法开展培训评价的新就业形态职业作了解释说明,需要进一步等待国家的评价标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列入培训目录、经省厅备案后方可开展培训评价。 三是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注重遴选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互联网营销师等职业技能等级可根据企业与劳动者需求,由社会评价组织开展认定服务。 四是做好新纳入职业大典中的网约配送员职业评价标准的跟踪与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的协调工作,积极跟进,主动作为,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创造条件。 五是立足现有政策和条件,结合锦州职业技能培训实际,因地制宜,指导新就业形态企业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达***人次左右。 (锦州市人社局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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