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关于天台县 2023 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调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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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水利厅有关 **** 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部署,
我局组织对螺溪等 ** 条(段)县级河道,共 ***.*** 公里河道开展
了全面复核工作。经认真复核比对,并根据省级复核意见的进一步核
实,发现不存在将洲滩划出河湖管理范围,不以干堤而以民堤(或圩
堤等)划定河湖管理范围,降低设计洪水标准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的情
况,对于为规避违建、围河围湖造地、历史形成的村镇、侵占岸线现
状而故意缩小河湖管理范围等不合规划界均已进行了调整,共 ** 处
需合规调整的点位。现将省级复核意见反馈与划界需调整情况说明如下:河道划界复核调整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