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改建年产900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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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改建年产***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承办单位: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联系人: 李蕾电话:****-*******地址: 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号泸县行政审批局**号窗口序号中文名称备注*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行政相对人代码_*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苏增育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改建年产***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泸市环泸县建函〔****〕**号许可类别普通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改建年产***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你公司报送的《改建年产***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拟于泸县嘉明镇工业园区现有用地范围进行改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有*#酿造车间***口浓香型窖池改建为*口清香型窖池(*.*m×*.*m×*.*m)、*口浓香型窖池(*.*m×*.*m×*.*m)、**口酱香型窖池(**口*m×*m×*.*m,**口*.*m×*.*m×*.*m);新建*个粮仓**m*;在*号酿造车间,建设酱香型窖池**口(*.*m×*.*m×*.*m);淘汰原有*.*t/h的燃煤锅炉,新增一台*.*t/h、*台*.**t/h的天然气锅炉,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清香型**°基酒***吨、浓香型**°基酒**吨、酱香型**°基酒(碎沙)***吨,年包装浓香型白酒**t,清香型白酒***t、酱香型**°白酒***t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于****年**月建成,为补办环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酿造车间及酒库加强通风,不锈钢储罐自动降温,罐区基酒采用自动酒泵泵房转运方式;酒糟堆场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酒糟日产日清;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初期雨水经雨水缓冲池收集后排至废水收集池;底锅废水、窖底水、丢糟渗滤液、地坪及设备冲洗废水、锅炉强制排水、软化再生排水、洗瓶废水、纯水制备外排废水、检验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定期转运至手续齐全并有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所有废水严禁外排。(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房、绿化带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丢糟规范存储外售资源化利用;窖泥用于封窖;除尘器收集粉尘袋装后送往酿造车间作原材料使用;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废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化验废液规范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收集池污泥交由合规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贮存点、酿酒车间、废水收集池、化粪池、隔油池、消防水池、丢糟堆场、丢糟渗滤液收集池、酒库、露天储罐区、冷却循环水池、包装车间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六)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建设、安装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开展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三、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项目不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四、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排污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七、请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本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长期)许可机关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当前状态*数据来源单位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Y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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