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坚持规划引领 激发城市活力 做好城市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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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规划引领,激发城市活力,做好城市更新工作。 将城市更新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版)》(自然资办发〔****〕**号,以下简称《政策指引》,《政策指引》明确各级各类的国土空间规划应充分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将城市更新的规划要求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强实施管理。特别是当前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加快报批,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经成为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因此,要把城市更新工作的有关要求贯穿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中。总体规划层面。针对存量空间地区,进一步明确更新区域和重大更新项目,拟定近期的城市更新任务清单,纳入到总体规划的近期行动计划。详细规划层面。分为更新规划单元和更新实施单元两个层级。根据总体规划明确的更新规划单元来编制详细规划,分解落实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明确更新规划单元的发展定位、主导功能、建设规模总量等,对于城市更新对象的更新方式提出指引措施。在传导总体规划到更新规划单元的详细规划过程中,按照总体规划的思路来逐级逐步落实。专项规划层面。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不完全是地上既有建筑物的更新,还包括地下空间、历史保护地区,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更新。专项规划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适应城市更新的需要。 改进国土空间规划方法。开展针对性的调查,利用好自然资源部门的优势,梳理好、用好国土调查、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有关的权益信息,夯实规划基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针对更新特点进行评估更有利于明确更新的规划导向,结合更新特点要求来提高详细规划的适应性和对市场的及时响应能力。(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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