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大溪镇13个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项目标后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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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X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溪镇**个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原先的“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更正为:“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向采购人收取。”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大溪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号锦绣碧湖A区**幢B***室 联系方式:小林,***********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