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关于高杰诉天津市交通集团津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津西青劳人仲裁字〔2023〕第906号)裁决书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高杰:本委受理高杰诉天津市交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高杰公告送达津西青劳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年*月至****年*月**日工资人民币*****.**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日视为送达。??????????????????????????????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