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吴场组团)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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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对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吴场组团)规划修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现向公众公开有关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吴场组团)规划修编环评影响评价的信息,相关事宜公示如下: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及概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吴场组团)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概要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吴场组团)规划总面积约*.**平方公里。吴场组团东至吴场镇丰收村*组,西至吴场镇金柏林社区(原杨村与熊村交界处),北至吴场镇金柏林社区与吴场镇丰收村交界处,南至成昆铁路复线。园区重点主导产业为陶瓷产业和新材料产业。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杨部长地址:夹江县迎恩路 电话:****-*******E-mail:*********@qq.com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四川******联系人:张工地址: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号联系电话:****-*******E-mail:*********@qq.com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规划范围内和周边受影响群众,以及关心本规划发展的个人、团体及有关单位。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s/**yGci*W*ickD*sll*HsSEA?提取码:kv*x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