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石园街道办事处】关于治理废旧三四轮车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 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经查,停放于北京市顺义区石园街道鹭峯国际小广场*号楼*单元南侧银灰色电动三轮车的车辆,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 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石园街道仓上小区乙*号楼北侧院内 联系电话:***-******** 图片附件 图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