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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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BFFFZ*****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FFFZ***** 项目名称: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具体评分细则“荣誉”项,现更正为:“自****年*月*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荣誉(或荣誉品牌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奖项荣誉(或荣誉品牌称号)的,得*分;*.地市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荣誉(或荣誉品牌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奖项荣誉(或荣誉品牌称号)的,得*分。注:(*)本项满分**分,同一荣誉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投标人在不同年度获得同一奖项荣誉(或荣誉品牌称号)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获奖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获奖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针对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所颁发荣誉,对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下辖科室、部门颁发的荣誉均予以认可;(*)本项对表彰函、表扬信、评价函均不予认可”。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提交节点: ****-**-**交易中心见证办理状态: 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附件: 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pdf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d******-*d**-*c**-b*f*-f**d****ea*c.html?ztbtab=*********&biaoduanguid=c*bf**d*-*cdf-*b*f-****-a*f*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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