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江口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改造项目 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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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改造项目已于****年**月**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年**月**的“成交复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口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ZBH****-CS***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关二社区三官庙 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号中天国际公寓*幢*单元*****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对江口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改造(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使用中省转移资金 采购预算:******.**元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为:陕西******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贰仟元整(¥:******.**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辉智汇城**号楼**** *、联系人:何涛 *、联系电话:****-*******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高 淼、闫冬梅、陈臻东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 ***-********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陕西******。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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