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银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万套汽车配件、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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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文件链接*新增年产***万套汽车配件、机械配件生产项目店口镇三江口村******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形成年产***万套汽车配件、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废气:切割废气G*在间自然沉降;焊接烟尘G*在车间自然沉降喷漆废气G*、烘干废气G*经喷漆房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水帘(处理漆雾)+过滤棉(处理漆雾)+换热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米高排气筒(DA***)排放。抛丸粉尘G*经设备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米高排气筒(DA***)排放。喷塑废气G*经设备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米高排气筒(DA***)排放。固化废气G*经设备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换热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米高排气筒(DA***)排放。燃气废气G*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不低于**米高排气筒(DA***)排放。注塑废气G*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活性炭箱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米高排气筒(DA***)排放。破碎粉尘G**经加盖密闭收集,在车间无组织沉降。丝印废气G**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G**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DA***)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W*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诸暨市店口污水处理厂后排放至浦阳江;硅烷化处理废水W*、水帘废水W*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工艺:隔油+芬顿氧化+混凝沉淀+SBR)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诸暨市店口污水处理厂后排放至浦阳江;冷却水W*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废包装材料S*、金属边角料S*、金属粉尘收尘(含废钢丸)S*******;企业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液压油S*、废乳化液(含金属屑)S*、漆渣S*、废包装桶S*、废油桶S*、废过滤棉S*、废活性炭S**、废机油S**、污泥S**、废槽渣S**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喷塑粉尘收尘、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回用于生产。详见环评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环评全文文本(删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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