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安庆市2023年第一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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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一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安庆市怀宁县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业园项目未按要求停止土石方施工,施工过程未采取降尘抑尘措施,现场大量裸土未覆盖,扬尘明显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庆市怀宁县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业园项目未按要求停止土石方施工,施工过程未采取降尘抑尘措施,现场大量裸土未覆盖,扬尘明显。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怀宁县委、怀宁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治理要求。 *.严格落实《安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怀宁县****年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措施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落实到位;工地及周边道路无明显裸土、扬尘。 五、完成时限 ****年**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组。 *.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约谈了施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及企业整改交办单,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等。 *.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对周边未开发利用地块裸土全覆盖,要求施工企业现场采取湿法作业、出门运输车辆冲洗防尘抑尘等相关措施,督促企业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治理要求。 *.举一反三,加强全县企业污染管控措施。督促相关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安徽省****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安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庆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怀宁县****年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日常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向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邮箱: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qq.com****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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