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同意广州市珍宝职业培训学校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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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广州市珍宝职业培训学校: 我局于 **** 年 ** 月 ** 日受理你校提交的注销办学许可 证申请,经审查,你校提交的注销申请及相关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 设立、变更等办事指南》等文件规定的注销条件,现我局做 出准予你校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决定。 请妥善处理好教职员工及场地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手续。 特此决定。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 月 ** 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发展中心,联系电话:********)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