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关于湾沚区2023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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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生产项目工作的通知》(皖农牧函〔****〕***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号)及芜湖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湾沚区****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要求,经公开遴选、各镇择优推荐上报、专家评审、党组会议研究及公示等工作的基础上,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验收,对******承担的湾沚区****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运用项目考评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区农业、财政等相关单位组成项目验收小组,于****年**月*日对******实施的湾沚区****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年**月*日经勘验,已完成省级商品有机肥推广任务。
公示期*天,即**月**日-**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区农业农村局,****-*******,****-*******。湾沚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