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宿州学院2023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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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XYAHZJ-****-*-J
二、项目名称:宿州学院****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胜秀路*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 务 类项目名称:宿州学院****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宿州学院****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具体详见竞价文件清单。
服务要求:满足处置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报废资产的清运。
服务标准:响应竞价文件要求。[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房建侠(组长)、詹会娟、耿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号,联系人:李少明,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学院
地址: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联系人:李少明
电话:***********[if !supportLists]*.[endif]项[if !supportLists]*.[endif]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