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宿州学院2023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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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XYAHZJ-****-*-J 二、项目名称:宿州学院****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胜秀路*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 务 类项目名称:宿州学院****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宿州学院****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具体详见竞价文件清单。 服务要求:满足处置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报废资产的清运。 服务标准:响应竞价文件要求。[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房建侠(组长)、詹会娟、耿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号,联系人:李少明,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学院 地址: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联系人:李少明 电话:***********[if !supportLists]*.[endif]项[if !supportLists]*.[endif]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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