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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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NHY****FW******(招标文件编号:LNHY****FW******)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供应商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号(***-*号)*层***-*****室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沈阳******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一、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 完成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的节能报告编制。满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年第*号)的相关要求。 二、服务要求: 组织完成上述报告编写并协助甲方完成网上备案,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应包括:评估依据、项目概况介绍、建设方案节能分析与比选、节能措施评价、能源消费情况及能效水平、能源消费影响分析、结论。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和自己掌握的工程信息制定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的技术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进度安排;进度控制方法;质量保证措施等。并应明确,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反映本项目阶段性成果的文件。 (*)采购单位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三、编制区域范围: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编制报告要求: 在履约期限内在编制完成节能评估报告并符合要求、完成项目竣工节能评估报告并符合要求、完成采购单位要求的报告内容编制并符合要求。 五、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按照国家、省、市及采购单位规定的条件、内容提交报告。 合同签订后完成全部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评审、审批时间按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按照采购单位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东华、刘颖、白洋、边辉(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计取,不足****.**元按照****.**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         联系方式:孙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号奉天大厦*层             联系方式:朱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卉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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