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纳雍县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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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葬前涉及业务及流程(一)《公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申办*.正常死亡。在医院死亡的,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家死亡的,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出诊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受案地公安机关出警,开具死亡鉴定材料。(二)遗体火化申办公民携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非正常死亡鉴定材料、逝者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逝者居民户口簿到殡仪馆办理。二、安葬后涉及事项及流程*.事项。继承类:公积金提取、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申领。注销类:户口注销、驾驶证注销。补助类: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流程。申请人到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填写《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材料,工作人员将信息及材料分送部门后台同步审批,对同一材料复印共享,能线上共享的材料一律免提交。医保部门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社保部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驾驶证注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三、说明事项(一)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职工应在缴存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二)编制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由其参保单位 到对应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支付业 务。参保单位也可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对该业务进行网上办理。(三)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区管理。参保职工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手续由家属或单位经办人到所在的医保统筹区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纳雍县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纳雍县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纳雍县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协同机制联系人员名单、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委托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请点击图片附件纳雍县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doc附件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