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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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聚丙烯高分子材料工业项目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园区力德大道与建华北路交叉口孚韦(内蒙古)****** 内蒙古******本项目位于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拟新建*条锂电池隔膜涂覆生产线,*条聚丙烯造粒生产线、*条KN**口罩生产线、*条医用口罩生产线、*条熔喷布生产线,*条无纺布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锂电池涂覆隔膜设计产能***.***t/a;聚丙烯造粒设计产能***.**t/a;KN**口罩设计产能****万只;医用口罩设计产能****万只;熔喷布设计产能***.***t/a;无纺布设计产能***.**t/a。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隔膜涂覆生产线均浆、涂覆、烘干工段废气、造粒混炼挤出和冷却废气、熔喷布熔融喷丝工段废气、无纺布熔融喷丝工段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进入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风量*****m*/h,去除效率为**%,处理后的废气经*根**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区采暖排水,废水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包头市北郊水质净化厂。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和生活区采暖排水的排放浓度符合包头市北郊水质净化厂入厂要求同时也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的要求。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检验不合格品、过滤残渣、化学原料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生活垃圾约*.*t/a。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检验不合格品、过滤残渣,均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化学原料废包装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以机械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设备为熔融挤出机、卷绕机等,生产期间对环境的影响表现为稳态噪声影响,其噪声值在**dB(A)~**dB(A)之间。本项目主要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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