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锦屏镇河下村乡里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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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公告内容文档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锦屏镇河下村乡里中心提升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宜阳政采磋商(****)****号本工程为锦屏镇河下村乡里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包含提升改造等******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东海路***号远邦集团大楼***号***,***.**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锦屏镇河下村乡里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本项目磋商文件、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日历天郭长青豫************三、评审专家名单符铭玖、张瑞英、刘华会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洛财购[****] **号》文《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宜阳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锦屏镇人民政府地址:宜阳县锦屏镇联系人:邓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君诺******地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康东路***号B-*幢***室联系人:秦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女士联系方式:****-********相关附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评标报告.pdf招标文件正文.pdf评标报告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