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2023年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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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于****年*月**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武东路店经营的白豆角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当事人经营的白豆角(购进日期为****年*月**日)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月**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CJ*****),报告显示产品中倍硫磷检测结果为*.**mg/kg,超过标准值,该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年**月*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现已办结。(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但考虑到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其免于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将本案相关线索移交至涉案产品进货来源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三)原因排查及单位整改情况。当事人在****年*月**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现已整改,措施如下:①加强对供货商的把关②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③定期对全员进行食品安全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市场监管部门*****热线电话投诉举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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