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广告宣传制品制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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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CGF-BBWY-******* 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广告宣传制品制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ZCGF-BBWY-*******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广告宣传制品制作采购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蚌埠市禹会区宝嘉宸广告设计服务部供应商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怡康新都花苑*号楼***号成交折扣率:**%合同期限:*年(采用*+*+*模式)四、评审专家名单:周杰(业主评委)、陈夏利、关莹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年中标总价为基础计算,依据计价格[****]****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的**%执行,低于****元按****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六、公告期限****年**月**日至 ****年**月**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志成******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栋****。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项目单位: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红旗三路***号联系人:于女士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志成******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栋****联系方式: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 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红旗三路***号 联系方式:于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志成****** 地 址: 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B*号楼****室 联系方式: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