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中央城CD区非机动车停放区增设及维修等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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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央城CD区非机动车停放区增设及维修等工程项目编号皖BZT******招标人名称弋江区中央城CD区业主委员会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中央城小区内联系人及电话黄主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层联系人及电话梅凯峻***********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王雅娟证书编号:皖************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工期(天)**质量承诺合格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胡梅花证书编号:皖************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工期(天)**质量承诺合格第三中标 候选人单位******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陶金武证书编号:皖************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工期(天)**质量承诺合格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无提示*、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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