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遴选佛冈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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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号)和《佛冈县****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全县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现拟公开遴选*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从粮食、油料等农业产业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主体中进行遴选,遴选基地*个,其中至少*个水稻科技示范基地。 二、科技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自觉接受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管理及考核,并且严格执行政策指引; (二)申报主体须持有种植或养殖基地土地使用证明,且近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 (三)对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有较强的接受能力; (四)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五)基地能充分考虑产业布局,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和适当规模(农业种植业主体流转土地**亩以上,其中种植面积**亩以上。其他水产、畜牧等行业需有一定规模,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确定是否适合),能起到明显的试验、示范和带动效应; (六)申报主体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教学、展示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七)申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有可追溯记录的台账和财务记账台账; (八)有较强的后续发展能力、较好的基础设施。 三、科技示范基地的权利 (一)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二)享有一定的物化补贴。 四、科技示范基地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器械; (二)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三)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农业科技经验,组织现场实地培训*次以上,培训人数**人以上,其中优先培训经济薄弱村的农户; (四)一年内义务接待来访参观学习的农户,无特殊情况不能拒绝。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自愿申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一)佛冈县****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建设实施方案; (三)营业执照; (四)法人(自然人)身份证; (五)申报主体基本情况简介; (六)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 (七)申报主体相关管理制度; (八)其他证明资料(如:附*-*张基地图片)。 六、申报时间 以上资料纸质版装订成申报书(一式五份)签字盖章于****年**月**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楼***室)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沛军 联系电话:****-******* 附件:*. 佛冈县****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关于推介发布《佛冈县****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pdf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