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南溪流域官浔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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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南溪流域官浔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南溪流域官浔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 标 人: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联系人:小曾 联系方式:****-*******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官浔镇下炉村、锦江村、西北村、赵厝村、红霞村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含暂列金人民币 **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k<**%)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娄底市娄星******,因投标人未在解密开始后**分钟内完成解密,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叁万壹仟肆佰陆拾叁元整(含暂列金人民币柒拾伍万元)
¥********.**元(含暂列金人民币**万元)
工期:***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吴世辉 建造师等级: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闽****************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起榕(组长)、吴智玉、连延、余燕琼、尤顺海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公示期:****年**月** 日至****年** 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单位:漳浦县水利局****-*******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
****年**月**日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