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3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升级改造)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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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升级改造)补充通知[第(*)次答疑]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升级改造)”的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商务文件*.*商务文件中综合实力*条款出现前后分值不一致的情况,现予以更正说明综合实力**.**投标人在满足“招标内容及要求”车辆配置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具有装载升降功能车辆的得*分,满分*分。注:属于自有的,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企业更名,还需提供内资企业登记表复印件)、车辆照片;属于租赁的,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须与车辆租赁合同一致,如企业更名,还需提供内资企业登记表复印件)、车辆照片以及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更正为:综合实力**.**投标人在满足“招标内容及要求”车辆配置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具有装载升降功能车辆的得*分,满分*分。注:属于自有的,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企业更名,还需提供内资企业登记表复印件)、车辆照片;属于租赁的,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须与车辆租赁合同一致,如企业更名,还需提供内资企业登记表复印件)、车辆照片以及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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