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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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实现*个镇街全覆盖  **月**日,祖庙街道兰桂社区“无讼”社区示范点揭牌仪式在岭南天地商圈党群服务中心举行,实现禅城“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实现*个镇街全覆盖。  禅城区司法局副局长戴学雷、禅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怀晓红、祖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鉴洲及兰桂社区书记薛佳等出席仪式。  活动现场,禅城区人民法院、禅城区司法局、祖庙街道、兰桂社区四家单位签订了《兰桂社区“无讼”社区示范点共建协议》,建立了诉前调解、纠纷预警及信息对接等工作机制。  据介绍,兰桂社区“无讼”社区示范点将探索诉前调解工作融入社区、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工作模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统筹、村居共治、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基层治理格局,引导群众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达到社区无诉讼案件或诉讼案件明显减少的效果。  随后,与会人员参加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悉,为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禅城探索建立“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目前,南庄镇上元村、石湾镇街道深村、张槎街道古灶村、祖庙街道兰桂社区已建立了“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  接下来,禅城区司法局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无讼”乡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镇街、司法所、村(居)等基层矛盾化解力量,以源头治理为切入点,形成因地制宜、相互联动、共建共享的解纷新格局,为全力奔赴“最平安”现代化禅城、打造“佛山之心”提供坚强有力的基层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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