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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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办查处******承包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世茂弘阳项目,******涉嫌拖欠赵刚等*人、李海昌等**人工资一案,因******无法联系,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佛禅南综执劳监告字 (****)****A*号)及相关工人自制工资表。请你单位对该工资表进行核对,发现漏计或对计算的工资数额有异议的,于****年**月**日**:**前向我办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你单位对公告的工资表确定的人员名单和工资数额无异议,我办将以该工资表等资料作为依据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杨竣雄、蔡诗琳,联系电话: ****-********。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工资表公告告知书.doc 赵刚、李海昌班组工资表.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