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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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部署,对我区代理记账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我区**家代理记账机构,分别是:佛******、佛山市******、******、佛******、佛******、佛山市******、佛******、******、佛山市浩华******、汇佰丰(佛山)******。 本次检查的**家机构基本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够强化内部管理,遵守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暂未发现涉黑涉恶、欺行霸市、强制代账等不良问题,总体情况较好。 二、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的检查情况 **家代理记账机构均依法设立并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现场查看《营业执照》以及《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均摆放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但个别机构未及时变更业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个别机构没有专职人员。 (二)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的健全和执行的检查情况 *、部分记账凭证封面信息填写不完整; *、部分记账凭证缺会计主管、记账、审核未签名; *、部分原始凭证编制不规范; *、部分账务处理不正确; *、报送的会计报表没有盖公章,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未签名。 (三)会计从业人员是否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检查情况 检查**家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家机构的从业人员均完成了继续教育,部分机构专职人员存在****年继续教育未完成情况。 (四)代理记账委托合同履行、收费标准的检查情况 一是检查中发现个别机构存在修改协议金额,但未经协议双方盖章确认;二是个别机构存在协议部分信息未填写完整;三是个别机构存在协议盖章错误;四是在收费标准上,有部分机构未能制定或统一收费标准。其余几家均与代理服务对象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确定双方责任及对会计资料、财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约定。 (五)代理记账机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检查发现存在一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如: *、原始凭证、会计填写不规范; *、账务处理存在错误; *、会计报表未设置复核人签名或未盖章签名; *、移交清单未盖章。 三、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一)根据上述检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责令有关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家代理记账机构都能积极配合整改,并承诺在日常工作中逐步规范,区财政局将进行抽检复查。 (二)根据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机构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使用现金,提高执业质量。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以查促改,确保财政部门代理记账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到位。建议各代理记账机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循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切实提高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