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农安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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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原文链接地址项目概况 农安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号 *.项目名称:农安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区分布在永安乡、小城子乡、万顺乡、烧锅镇、三盛玉镇、三岗镇、青山乡、前岗乡、开安镇、合隆镇、哈拉海镇、伏龙泉镇等**个乡(镇)境内,共**处历史遗留矿山治理。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工程、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 **.工程建设地点:农安县;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近三年(****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外省入吉企业依照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公告关于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qq.com获取招标文件,核实准确后发放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仅限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提供); (*)提供购买文件期间内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一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米)*号楼*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农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德彪街****号 联系方式:***********(工作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吉林******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社区G组团HG*号楼 联系方式:***********(工作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鑫 电话:***********(工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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