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西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西林县林产业循环利用项目(一期)拟调整规划总平面图的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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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就西林县林产业循环利用项目(一期)拟调整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机构西林县自然资源局二、听证内容西林县林产业循环利用项目(一期)拟调整规划总平面图三、听证时间:另行通知四、听证地点:西林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五、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与确定(一)听证陈述人分为部门陈述人和非部门陈述人。部门陈述人由听证机构确认人选。本次西林县林产业循环利用项目(一期)拟调整规划总平面图审定事宜及相关利益关系的公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非部门陈述人。(二)非部门陈述人的申请方式和名额:申请非部门陈述人由给予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表述陈述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三)非部门陈述人名额为不超过**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人时,由听证机构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六、申请截止日期:****年**月**日**:**时七、听证会须知(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资料,听证参加人凭我局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西林县林产业循环利用项目(一期)拟调整规划总平面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进行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路城北一巷***号联系电话:****-*******邮箱:xlxkjghg@***.com特此公告西林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doctype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