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行政复议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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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公告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三、行政复议所需材料:(一)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份;(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份。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外,还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份;如有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被委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委托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所公函、律师执业证。(三)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份;(四)不服行政不作为的,应提交向被申请人主张过权利的材料及相关证据复印件*份。通过邮寄方式主张权利的,还应提交对方已收到所邮材料的证据;(五)知悉具体行政行为时间的证据材料*份;(六)其他相关证据材料。以上各类复印件(均用A*纸复印),应提供原件,由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本人。四、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办理地点:库车市解放路与阿木提鲁克巴格巷交叉口东北**米(新城派出所对面)* 楼 *** 办公室六、联系电话:****-*******。七、向库车市人民政府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城街道解放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办公室。邮编:******。注意: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字样。八、库车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邮箱:kcxzfy@***.com附件:复议申请书(模板)_*****复议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