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12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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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益康生态病死猪(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岩下村大弯路龙******龙******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岩下村大弯路,原病死猪处理项目于****年投入运行,现改进设施,新建一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病死猪经绞碎、高温熔炼、油渣分离、压榨、过滤等环节无害化处理,配备绞肉机、分离机、*T炉膛一体导热油循环熔炼锅、分离机、过滤机、榨油机、*台*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等设备,设计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吨。*、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喷淋塔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设备清洗废水进入熔炼锅一起熔炼,车辆冲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所有生产废水禁止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无害化处理车间采取全过程密闭,工艺过程中的恶臭气体、非甲烷总烃和油烟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一次性死猪尸体裹尸袋和职工废劳保用品使用后进行消毒后合理处置;车辆清洗沉渣定期清理后当做有机肥原料外售;喷淋废水沉淀渣、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人员清运。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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