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关于四川鑫涪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及其组件生产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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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四******粘结稀土永磁材料及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电线电缆及其组件生产工程 二、建设地点:经开区塘汛街***号(经开区产业发展园区内) 三、建设单位:四******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项目概况:四******拟选址于经开区塘汛街***号实施电线电缆及其组件生产工程,用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厂房及办公楼,*#楼(*F)布设电缆料生产区(含混料间、造粒区等)、仓储区、办公区等,*#楼(*F)布设电线电缆生产区(含押出区、束丝区、绞线区、半成品/线盘区等)、插头线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检测实验区)、储运工程(原材料仓库、成品区、油料储存区等)、办公生活区、环保工程(预处理池、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及危废间等)等。建成后,年生产电线、电缆***万千米,年产PVC电缆料***吨(其中***吨本项目自用、**吨外售)。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废水、喷淋废水(中和预处理)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混料间密闭并安装负压集气系统,配料、投料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DA***)排放;挤出、押出、印字、调墨工序均采用“集气罩+胶帘密闭”方式收集废气,注塑机出口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上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DA***)排放;排放的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按报告表要求,以造粒区边界***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造粒机、混合机、绞线机、剥皮机、端子机、压接机、并丝机、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废物暂存后外售;收尘灰、废注塑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印版、废油墨桶及含油墨棉纱、废稀释剂桶、废化学品包装桶、废片碱包装袋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过滤网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间、油料放置区域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油墨、稀释剂、机油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同时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围堰,避免化学品外排。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改版),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具文(川投资备[****-******-**-**-******]FGQB-****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号)及《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绵阳市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图》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N-****),说明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 邮箱:****** 通信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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