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发布抽取评估机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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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工程”项目抽取评估机构的通知
“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工程”项目需征收位于溪声社区、溪林村、新民农场范围内部分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号)《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等文件精神,在邀请被征收人代表、镇(街)、社区组织代表及公证机构参与监督和公证下,抽取产生本项目的评估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年*月* 日上午*:** 地点:祥平街道办事处*号楼*楼会议室二、属“****年度厦门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中的评估机构,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将参与抽取产生评估机构的书面函告(评估机构盖章)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国贸中心**楼,联系人:王龙万,电话:***********。三、采用随机公开抽取的方式,从参与报名的机构名单中产生如下评估机构:*、随机抽取五家具备房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标准房市场评估价、安置房市场评估价、同区域相同房屋用途的市场租金进行评估。*、随机抽取一家具备房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装修进行评估。*、随机抽取一家具备资产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内机械设备设施等资产搬迁费用进行评估。四、本通知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专题版块http://***.******.***.cn/zc/zdly/zfxx/zdfwzshbc/tzgg/平台公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平街道办事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