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南山(三亚)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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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山(三亚)*******%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新南山(三亚)*******%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认缴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继受缴足转让方上述认缴出资的义务。 *.标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截至****年**月**日财务报表。 *.本项目受让方基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经受让资格确认后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转让方或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经济补偿金:(*)意向受让方经受让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