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磐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188.492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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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年度审计数据源于基准日审计报告((**)财审报字第********号)。年度数据、月份数据计价单位均为“美金元”; *、标的公司原股东拟进行增资,******增资为准; *、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瑕疵及风险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绝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资料,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要求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且康电投资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币种可使用人民币或等额美元。若受让方以美元结算,无论是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该美元金额将按照支付日前一个工作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外汇牌价中间汇率计算。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⑤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向转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资料;⑥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 ②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总价款、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③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本方同意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向转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本方同意:*)首期交易价款不低于交易总价款的**%(含保证金,以下简称“首期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及延期支付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贷******支付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实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之日的利息。)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指定账户。*)同意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币种为人民币或等额美元。 ④本方同意如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交易款项及延期利息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⑤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转让方在收到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开始办理股权变更的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过户所涉及一切税、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但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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