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高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宁汉卿等100位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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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认定办法》(洛人职〔****〕*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宁汉卿等***位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年*月*日起计算。 附件:洛阳高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宁汉卿等***位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洛阳高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宁汉卿等***位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洛开职改办〔****〕*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