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同意“怡桂苑”建筑物命名调整规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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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同意你单位申请调整建筑物“怡桂苑”命名规模:用地面积由原来的“****.**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原来“*****.**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原来“****.**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 ,调整后仍以“怡桂苑”为法定标准地名。 “怡桂苑”项目位于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绿影东街东侧,东至汾江南路,南至绿景一路,西至绿影东街,北至规划路。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不动产权证书》:粤(****)佛禅不动产权第*******号。 请按照《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地名命名公告及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此复。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