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埃夫特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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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H**CG****FW****
二、项目名称:埃夫特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宁波高新区聚贤路***弄**号*#楼***幢*-*-*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激光跟踪仪主机 品牌:FARO规格型号:Vantage E 数量:*套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志强、秦基伟、陈玉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万元×*.*% +(成交价-***万元)×*.**%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埃******采购激光跟踪仪;*、******采购工业机器人性能测量系统(FARO激光跟踪仪);*、******ARTS****(FARO激光跟踪仪)。
(二)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埃******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号
联系方式:魏杰丽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佑富
电话:***********
十、附件*. 成交供应商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