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埃夫特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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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H**CG****FW**** 二、项目名称:埃夫特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宁波高新区聚贤路***弄**号*#楼***幢*-*-*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激光跟踪仪主机 品牌:FARO规格型号:Vantage E 数量:*套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志强、秦基伟、陈玉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万元×*.*% +(成交价-***万元)×*.**%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埃******采购激光跟踪仪;*、******采购工业机器人性能测量系统(FARO激光跟踪仪);*、******ARTS****(FARO激光跟踪仪)。 (二)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埃******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号   联系方式:魏杰丽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佑富  电话:***********  十、附件*. 成交供应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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