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柯桥区平水镇关于公证参与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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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内容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柯桥区平水镇关于公证参与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柯桥区平水镇关于公证参与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年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甲方辖区内村(居)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中所涉及的确权登记初步方案的形成(含违建处置初步方案、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核算、宅基地有偿使用协议订立等)、协助违建农房的审批补办手续、协助农房不动产权属登记发证等相关事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柯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平稳有序、审慎规范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农房)确权登记工作是顺利推进试点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农房确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复杂,尤其涉及到宅基地和农村住房有关的房屋继承、析产、赠与、交换等法律事务和违建处理、权属纠纷等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精通法律、熟悉政策、具有公证职能的专业法律机构参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公证处作为柯桥区唯一一家具有认定不动产继承、买卖、赠与、析产等权属性、合法性资质,且依法具有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专业法律机构。鉴于本项目采购具有单一性,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 地址:绍兴市柯桥街道裕民路***号 名流大厦*楼-*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立奇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柯桥区平水大道平水镇人民政府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晖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农房确权论证意见及报告.pdf*.*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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