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嵊州市南津桥区块环境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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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南津桥区块环境建设项目变更公告第*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南津桥区块环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第*号)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页***.******.***:*.交纳方式:取消年度保证金。
二、原招标文件第*页***.******.***:取消(*)招标人接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
三、原招标文件第*页:***.******.***取消(*)以年度(联保)保证金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年度(联保)保证金出具单位提起划转(索赔)。
四、原招标文件第*页:*.*取消年度(联保)保证金证明。
五、原招标文件第***页:取消*.年度(联保)保证金证明材料扫描(电子)件(投标人盖章)。
六、其它内容不变。
第*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