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1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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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县综合执法局获悉,《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于****年*月*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与停车管理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城市停车设施总量不足、停车资源利用率低、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不到位等问题逐渐凸显。为了缓解停车难题,《条例》从法规层面对优化停车设施供给、规范停车秩序管理、提高智慧停车应用水平等进行破题。该《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服务、绿色与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按照“资源打通、矛盾疏通、公交畅通、数据贯通”思路,创设制度和特色条款,努力为破解“停车难”提供法治方案。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针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意见反映集中的停车供求矛盾,开源与疏导并举,以解人民群众燃眉之急,其中包括鼓励依法利用待建土地、预留土地、桥下空间、边角空地等闲置场地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用停车场在一定条件下向社会错时开放等。《条例》的制度设计也充分彰显人文关怀,其中明确规定了免费时长、无障碍设施要求等,力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确保《条例》执行到位,我县制定了《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统筹兼顾、共享发展”的原则,以宣贯《条例》为抓手,以深化车辆停放管理改革为主线,广泛营造知法守法氛围,统筹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增强相关主体对《条例》的重视和落实,推动我县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提升德清县城市品质,为加快打造“改革创新高地,品质生活新城”贡献力量。*******-*****-***-德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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