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关于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房屋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房屋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项目名称:房屋租赁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房屋租赁项目,自****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租用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号大楼第*层、第*层区域为办公用房,因租赁合同到期,根据实际需求续租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号大楼第*层、第*层部分区域作为办公用房。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始之日起*年的服务期。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自****年以来,因工作需要,租赁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号办公大楼第*层、第*层区域为办公用房,租用面积共计****.**平方米。项目的设施设备均满足需求,本项目为续租项目,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号大楼的唯一房屋使用人是天津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天津市******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号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其他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贾玲玉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号联系电话:*********、财政部门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天津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