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邢**)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序号不动产登记证书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龙房权证龙口字第LX****号邢其现房屋所有权--龙口市烟潍路东外运商住楼-*号依据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鲁****执恢***号,原证无法收回公告作废龙国用(****)第****号邢其现土地使用权--龙口市烟潍路东外运商住楼-*号依据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鲁****执恢***号,原证无法收回公告作废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