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九华河系统治理-干流(九华山片区)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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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委托******承担九华河系统治理-干流(九华山片区)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九华河系统治理-干流(九华山片区)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治理范围为桥庵村至观音坝,治理河道长约*.**km,内容为堤防达标整治长约*.**km,新建防汛道路长约*.**km,河道清淤长约*.**km;新建护岸挡墙及镇脚加固长约*.**km,新建护坡工程长约*.**km;新建堰坝*座,维修加固堰坝*座,坡面整治*处。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联系电话:****-*******联 系 人:鲁科长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徐工联 系 人:***********邮 箱:*********@qq.com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六、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年*月*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九华河系统治理-干流(九华山片区)防洪治理工程.docx【**.**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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