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穗规划资源闲调〔202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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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你公司于****年经《关于补办征用土地并出让使用权给广******作工业厂房建设用地的批复》(穗花国房地批字〔****〕***号)批复同意取得位于镜湖工业区、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作工业厂房建设用地,原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年**月**日与你公司签订了《花都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花国房地出字〔****〕第***号)。按照上述出让合同约定,该地块应在****年*月**日之前动工开发建设。  经查,该地块至今未动工开发。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第二条的规定涉嫌为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地块进行调查,请你单位接收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含转让情况)和用地审批情况;  二、地块未动工开发的原因说明及辅助材料;  三、土地查封和抵押情况;  四、工商注册登记和名称变更情况;  五、其他情况。  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次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年**月**日(联系方式: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联系电话:余先生,********)相关稿件开始相关稿件:相关稿件结束相关附件开始相关附件:相关附件结束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hdzx/tzgg/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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